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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洙煥和閔裕聖的“異常交易”

Posted August. 26, 2016 07:15   

Updated August. 26, 2016 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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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就任國策銀行韓國產業銀行總裁(行長)的閔裕聖,與宣傳代理(公關公司)“新聞通信公司”簽訂了1. 5億韓元的使用合同。產業銀行自身有著強大的弘報機構,卻要支付上億韓元的資金,找外面的公司委託他們進行弘報,這是前所未聞的新鮮事。產業銀行有關官員表示:“當時內部也有很多人表示反對,對閔行長的極力推動感到非常奇怪。”閔裕聖在2011年離開產業銀行成立私募投資基金時,把該公司的宣傳業務也交給了新聞通信公司。

?產業銀行的子公司大宇造船海洋,在南相兌擔任社長的2009年至2011年,也與新聞通信公司簽訂了“奇怪的宣傳合同”。高達20億韓元的合同金額,是以業內常識來看離譜的巨額。被拘捕的南相兌向檢察機關陳述道,他為了與時任產業銀行行長閔裕聖關係篤厚的新聞通信公司代表朴洙煥(音譯)說項爭取連任,把好處多多的業務委託給了後者。新聞通信公司在發給國內外主顧的資料中,也公開記載了閔裕聖的聯繫方系。據悉,朴洙煥在閔裕聖在外國金融公司上班時結下的交情。

?1997年成立的新聞通信公司被國內公關公司業界稱為“另類”。與其他公關公司不同,它經常介入企業經營權的爭端賺取代理費。在去年三星物產和第一毛織合併過程中,新聞通信公司就充當了攻擊三星的美國對沖基金埃利奧特的媒體窗口。曉星集團和東亞制藥的東家內部關於經營權之爭中,新聞通信公司也充當了與原有經營人馬相爭的勢力的“嘴巴”作用。

?在對“吞吃國帑的河馬”大宇造船腐敗案進行調查的過程中暴露出的朴洙煥和閔裕聖的疑團,也點燃了媒體界。新聞通信公司在英文牌的公司網站上誇耀道:“我們與包括主編在內的所有媒體人士維持了‘很強’的關係。”坊間有很多說法,說朴洙煥經常誇耀與部分媒體幹部的關係很鐵,並用在開展業務上。如果一些媒體人士在朴洙煥和閔裕聖中飽私欲的過程中或直接或間接地給予了幫助,難免會遭到離脫媒體本份的批評。



權順闊 評論委員 shkwon@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