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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修憲的時間,是明年4月國會再補選?還是明年大選?

完成修憲的時間,是明年4月國會再補選?還是明年大選?

Posted October. 25, 2016 07:18   

Updated October. 25, 2016 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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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朴槿惠總統24日發表“推進改憲宣言”後,政界圍繞全民公投的時機出現了諸多意見。政界提出的建議認為,為了減少全民公投的巨大費用,可以在明年4月份國會再補缺選舉或者12月份總統大選時同時實施全民公投。

與新國家黨前代表金武星關係密切的金聖泰議員24日在發佈的報導材料中表示,“既沒有時間,也沒有名份再往後推了。”“剛好明年4月12日預定要舉行再補缺選舉,政府應該把這一時間當作修憲投票的日子來制定路線圖。”根據他的想法,既然過去一直有人提出要修改憲法,那麼今後在組成國會改憲特別委員會、朝野達成一致方面,應該不會花費太長時間。根據憲法,如果有人發起議案,總統應進行20天以上的公告,國會在自公告之日起60天內予以議決。在籍國會議員三分之二(200名)以上如表示贊成,就應在30天以內舉行全民公投。1987年全鬥煥前總統發表6·29宣言後,直到現行憲法公佈實施,前後花了四個月時間。

但是,如果考慮到政治局勢,有不少人持現實論,認為全民公投不可能早於明年12月的總統大選。新國家黨的院內首席副代表金度邑當天在與《東亞日報》的通話中以個人見解為前提表示,“等到定期國會結束預算審查,要到明年才能開始正式的修憲討論,”“1987年修憲時是為了改為直選制,現在討論會有各種各樣的意見,情況有所不同。”

修改憲法後產生的“第七共和國”的起始時間,今後也有可能成為爭議。一些主張“分權型總統制”的人主張,為了對上總統與國會議員的任期,下屆總統的任期應縮短為2年3個月。以對修憲態度積極的新國家黨前代表金武星和常綠韓國黨共同創黨籌備委員長李在五等為代表,提出了這一方案。

相反,也有意見認為,改憲應在明年進行,但總統和國會議員的任期應該從有3個月之差的2027年大選開始。共同民主黨籍議員閔柄豆當天在自己的臉譜帳號上表示:“10年後生效的好處,是那時候任何政黨、誰是有力的總統候選人等都還是未知數,可以正常商議國家十年之計。”



宋燦玉 記者 song@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