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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年金決定對“韓進卡爾”積極行使股東權

國民年金決定對“韓進卡爾”積極行使股東權

Posted February. 02, 2019 07:27   

Updated February. 02, 2019 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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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年金決定對韓進集團控股公司“韓進卡爾(Hanjinkal)”行使在有限範圍內參與經營“積極的股東權”。 相反,對於集團核心子公司大韓航空,決定不行使積極的股東權。

 這是首次決定參與國民年金投資的企業經營。國民年金的最高決策機構—基金運營委員會1日在首爾中區廣場酒店舉行了4個小時的會議,最終決定通過“機關投資家表決權行使指南(Stewardship Code)”對韓進卡爾行使股東權。

 國民年金公司決定提出股東提案,內容是“韓進卡爾公司內部董事如果因瀆職、貪汙而被判處監禁以上刑罰,就立即辭職,並及時改變公司章程”。章程變更是多種經營權參與方案中水位最低的方案。國民年金決定,暫時不提出建議解雇理事、推薦外部董事等高強度的其他經營權參與手段。擔任基金運營委員長的保健福祉部部長樸能厚(音譯)表示:“至少有必要通過參與經營來消除‘企業主風險’。”

 另外,對於適用10%規則,需要返還短期買賣差價的大韓航空,決定不行使積極的股東權,而是指定重點管理企業,引導其改善經營。 《10%規則》規定,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投資者參與經營時,應將6個月以內的短期買賣差價返還給相關公司。國民年金持有大韓航空11.56%的股份,是第二大股東,韓進卡爾持有7.34%的股份,是第三大股東。

 當天的決定推翻了以擔心收益性惡化等為由,反對國民年金積極行使股東權的意見較多的“受托者責任專門委員會”的會議結果,因此預計將引發爭議。財界立即表示了擔憂。(韓國)全國經濟家聯合會通過正式立場表示:“如果此次決定作為先例擴散到整個經濟界,擔心會進一步萎縮企業活動。”


李建赫 gun@donga.com · 姜有炫 yhkang@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