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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放任“政治性審判”的極端主張,將動搖司法獨立

如果放任“政治性審判”的極端主張,將動搖司法獨立

Posted September. 02, 2017 07:33   

Updated September. 02, 2017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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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川地方法院法官吳賢錫(音譯)8月30日在上傳到法院內部告示板上的文章中寫道:“就算有人說審判就是政治,也有好的地方。不能允許追隨或複制只是別人解釋的大法院的解釋、慣例和輿論。”吳法官是進步傾向法官們的團體“人權法研究會”的會員。吳法官曾經擔任“法官黑名單”疑案調查委員會委員,曾經爲了重新調查疑案而絕食10多天。

 吳法官以憲法中根據法律和良心進行審判的條款,散布了極端主義觀點。但是,憲法所保障的個人的基本權利“良心的自由”和法官審判時作爲根據的“良心”,不可能混爲一談。這裏的良心,指的是作爲法官的客觀、邏輯的良心即“法官的良心”。如果因爲碰到法官不同而出現有罪和無罪不同判決的“老爺判決”,國民對法治主義的信賴將會因此動搖。

 吳法官故意無視大法院的判例散布自己的觀點,也該受到批評。當然,韓國與英美法系國家不同,是大陸法系,並不承認判例的法律約束力。但是,即便是在大陸法系國家,屬于最高法院的大法院的判例,也會得到法律專家們的最大尊重。有著10年法官經曆的吳法官不可能不知道這一情況,他的發言真的不可謂不輕率。

 法院組織法和法官紀律綱領禁止法官幹預政治的行爲,並要求嚴守政治中立。我認爲,持有像吳法官這樣觀點的人在司法部裏並不多。但是,認爲文在寅政府想要更叠司法權力的擔心正在加大。爲使吳法官的離脫止于他一個人,不致在法院內部擴大成爲特定理念人士的勢力化,司法部必須自行控制,並敦促法官們好自爲之。

 在韓國社會,有許多政治梳理不清的事件都移交司法部處理。這就是所謂的“政治的司法化”現象。如此以來,與政治論理相關連的審判增多,連司法部也出現了發生理念和世代之間矛盾和衝突的征兆。但是,“司法的政治化”遠比“政治的司法”危險。因爲司法是解決韓國社會矛盾和爭端的最後程序。如果司法出現政治化,反過來會像飛去來器一樣招致政治圈或市民社會的介入或不服運動。那樣一來,司法部的獨立也會從底部開始動搖,作爲三權分立的基礎的憲法體系也會變得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