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大马不入狱

Posted May. 28, 2016 07:43   

Updated May. 28, 2016 07:57

한국어

2014年9月25日,主管经济的副总统崔炅焕突然来到世宗政府办公大楼的记者室。嘴里说着“就是来看看”,但脸上却完全是一副“有话要说,你们就问问吧”的表情。他拈着花生米吃着,但在听到记者提问“如何看待赦免企业界人士的争议?”后,立刻调整了姿势。“如果因为是企业界人士而执法过于严厉,对经济没有好处。”他的话虽然会给他带来政治上的损失,但话里话外强烈地流露出政府方面关于不能把企业界人士关在监狱里太长时间的观点。

韩国租税财政研究院对2000年至2007年间被判决有罪的企业界人士的刑量进行了分析,认为财阀老板或者其家人、财阀企业高官在审判中被判缓期执行的可能性比普通人高出10个百分点。反映这一倾向的是“3•5法则”。被判决有罪的大企业家人的刑量,一般为有期徒刑3年,缓期5年执行。

美国似乎也并无不同。据《华尔街日报》昨天报道,美国法务部和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对2009年以来针对10大银行提起的156桩诉讼进行的分析结果显示,实际遭到起诉的有47人,其中高管级别的只有1人。尽管引发全球金融危机的就是美国的投资银行们,但实际上他们中间很少有人会戴上镣铐,即便有,高管也会逃脱。这不仅仅是大型银行更为了解法律的漏洞,但起码证明了他们善于断尾免责。

美国曾有“大而不倒(Too big to fail)”的说法,最近与“大而不(入)狱(Too big to jail)”一词一道,经常被用来指责巨大资本的问题。前者是说金融机构规模太大就不会死亡,后者则指的是因规模太大而不能送进监狱。有人认为,韩国也是因为存在“大马不死”“大马不(入)狱”的惯例,才会导致企业界人士不正之风屡禁不绝,结构调整遭到扭曲。如果对导致造船业亏损的大宇造船海洋的前社长、从遇难船只中先跳下来的韩进海运前会长,对亏损睁一眼闭一眼的债权团的过失视而不见,法治将难以站住脚跟。



洪秀容 评论委员 legman@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