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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年金决定对“韩进卡尔”积极行使股东权

国民年金决定对“韩进卡尔”积极行使股东权

Posted February. 02, 2019 07:29   

Updated February. 02, 2019 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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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年金决定对韩进集团控股公司“韩进卡尔(Hanjinkal)”行使在有限范围内参与经营“积极的股东权”。 相反,对于集团核心子公司大韩航空,决定不行使积极的股东权。

 这是首次决定参与国民年金投资的企业经营。国民年金的最高决策机构—基金运营委员会1日在首尔中区广场酒店举行了4个小时的会议,最终决定通过“机关投资家表决权行使指南(Stewardship Code)”对韩进卡尔行使股东权。

 国民年金公司决定提出股东提案,内容是“韩进卡尔公司内部董事如果因渎职、贪污而被判处监禁以上刑罚,就立即辞职,并及时改变公司章程”。章程变更是多种经营权参与方案中水位最低的方案。国民年金决定,暂时不提出建议解雇理事、推荐外部董事等高强度的其他经营权参与手段。担任基金运营委员长的保健福祉部部长朴能厚(音译)表示:“至少有必要通过参与经营来消除‘企业主风险’。”

 另外,对于适用10%规则,需要返还短期买卖差价的大韩航空,决定不行使积极的股东权,而是指定重点管理企业,引导其改善经营。 《10%规则》规定,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投资者参与经营时,应将6个月以内的短期买卖差价返还给相关公司。国民年金持有大韩航空11.56%的股份,是第二大股东,韩进卡尔持有7.34%的股份,是第三大股东。

 当天的决定推翻了以担心收益性恶化等为由,反对国民年金积极行使股东权的意见较多的“受托者责任专门委员会”的会议结果,因此预计将引发争议。财界立即表示了担忧。(韩国)全国经济家联合会通过正式立场表示:“如果此次决定作为先例扩散到整个经济界,担心会进一步萎缩企业活动。”


李建赫 gun@donga.com · 姜有炫 yhkang@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