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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有子女家庭享受的纳税优惠在经合组织成员国中排名靠后

韩国有子女家庭享受的纳税优惠在经合组织成员国中排名靠后

Posted April. 18, 2016 07:37   

Updated April. 18, 2016 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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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有子女家庭和单身家庭之间的纳税负担的差额,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34个成员国中第五小。纳税差距小,即意味着政府应该考虑给予有子女家庭更大的纳税优惠。

据经合组织17日发表的“工资收入纳税2016年报告”,对各类家庭税金和社会保障金等在工资中所占的比例“实际纳税负担率”进行了比较,结果显示,以2015年为基准,韩国双子女单职工家庭的实际纳税负担率为19.6%,比单身家庭的21.9%低2.3个百分点。

与此相比,卢森堡的双子女单职工家庭的实际纳税负担率为15.9%,比单身家庭的38.3%要低22.4个百分点。美国(11.0个百分点)、日本(5.4个百分点)、英国(4.5百分点)等等,单职工双子女家庭比单身家庭的纳税优惠均要高于韩国。双子女单职工家庭享受纳税优惠比韩国还要低的国家,有土耳其( 1。4个百分点)、希腊(1.2个百分点)以及根本没有优惠可言的墨西哥和智利。

分析认为,韩国有子女家庭和单身家庭纳税负担优惠之所以小,是因为结婚和生育、扶育子女方面的纳税优惠和政府补助、补贴相比其他国家要少。韩国租税财政研究院租税研究本部长金在进表示:“在考虑全体家庭税收的同时,应修改制度,以减轻结婚、生育者相对于单身者的纳税负担。”



世宗=申敏基 记者 minki@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