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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为“利敌表现物”的画作《插秧》被赦免?

被判为“利敌表现物”的画作《插秧》被赦免?

Posted December. 30, 2017 07:47   

Updated December. 30, 2017 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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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部决定将被大法院判为“利敌表现物”的申学哲(73岁)的画作《插秧》(照片),以委托管理的方式移交给国立现代美术馆。

 法务部长官朴相基(音译)29日在新年特别赦免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在2001年3月决定‘永久保存’后,在约17年时间里没有被额外处理的《插秧》,由于保管场所及方法不当,导致作品部分遭到损坏,因此有必要进行适当的处置”,作了上述发言。朴部长还表示:“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在2004年3月劝告韩国政府退还《插秧》,申某和民族美术人协会等也一直要求返还。政府期待通过此次《插秧》处理方案,以合理的方式妥善解决国际社会的劝告、文化艺术界的要求、社会关心和争议。”法务部解释说,“此次措施只是委托保管《插秧》,并不是想展示。”

《插秧》是申某1987年创作的作品。在画作的下方是农夫们把象征外国势力的可口可乐和洋烟扔进海里的场面,上方则描绘了庆祝丰收的场景。检察机关表示,这幅画含有意图赞扬北韩的意思,并于1989年以违反《国家保安法》为由起诉了申学哲。大法院于1999年判处申某有期徒刑10个月,同时还没收了《插秧》。

 这幅画在卢武铉政府时期也曾讨论过返还给申某或移交国立现代美术馆的方案。但法院认为,即使开启重审判决,也几无可能将现有的判决无效化,方案最终流产。

 文在寅政府成立后,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通过法务部的指示,讨论了返还《插秧》的内容。但是,上月大法院以与卢武铉政府时期相同的理由,暂时作出了无法返还的结论。

 法务部此次采取的措施是为了避免法律上的争论,找到了“委托管理”的折中点。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相关人士当天表示:“变更《插秧》保管场所,是为了防止对永久保存的没收物的损坏。”



黃炯? constant25@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