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法务部改革委员会的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设立方案难以防止权力滥用

法务部改革委员会的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设立方案难以防止权力滥用

Posted September. 19, 2017 07:36   

Updated September. 19, 2017 08:41

한국어

法务部所属的法务检察改革委员会(委员长韩仁燮)昨天向法务部长官提交了设立高级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的方案,该方案包括组建一支122人的调查队伍,其中检察官50人。虽然委员长韩仁燮表示“规模不大”,但其中检察官的数量超过了目前在国会处于保留状态、包含检察官数量最多的朴范界-李勇洙方案的20人。检察机构原来预想的不过20人,如今感到震惊。非检察机构出身的朴长官计划最大限度地反映改革委员会的方案,推动立法。

文在寅总统在听取法务部的业务报告时, 将检察和警察调查权的分离和设立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作为最优先课题提了出来。在去年的大选中,除了自由韩国党之外,几乎所有的候选人都提出了这一承诺,所以,调查处的成立几乎是确定的,只是对于调查处的规模和权限未达成一致。根据改革委员会的方案,对于同一犯罪,如果调查处和检察同时进行调查,则应该将案件交给调查处,如果被认定有嫌疑,则无条件予以起诉,没有什么起诉法定主义限制。向调查处移交,有可能会打断检察机构调查,调查处调查后,检方不能随意进行起诉,有可能产生矛盾。需要国会仔细研究防止调查处滥用权力。

调查处的调查对象包括总统、国务总理、部长、国会议员、法官、检察官、军方将领等几乎所有的高级公职人员,等于包括了除企业家之外的所有社会重要人士。检方担心,调查处会成为楼上楼,检方变成二流机构。但调查处正是因为在历代政权中没能独立进行调查而催生的,而且拥有独家调查权的检方,总是关照自己人、目中无人引发愤怒的事情不在少数。现在的检方,也由于依靠青瓦台,在人事上飘忽不定,自身的改革遭遇失败。调查处的引进,可以说是检方自作自受。

只是,调查处的引进,几乎等同于建立一个和现有检察机构并立的新的检察机构,这种先例在外国也没有,需要谨慎缜密推进。改革委员会规定,如果调查处处长要推荐委员会推荐两名人选,其中一人须由总统提名。推荐委员会由法务部长官、法院行政处长、大韩律师协会会长和国会推荐的4人共7人组成。虽然总统和执政党难以单方面施加影响,但令人担心的是受国会的影响较大。在其他国家,检察权基本属于总统或总理的权限,而不是议会,这一基本原则不能被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