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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槿惠前总统要向国民解释清楚并赎罪

Posted February. 28, 2018 08:42   

Updated February. 28, 2018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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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尔刑事地方法院第22庭昨天启动有关前总统朴槿惠的结案审判,检察机关请求判决朴槿惠有期徒刑30年、罚款1185亿韩元。检察机关在阐述量刑理由时表示,“将国民委任的总统权限私有化,导致干预国政事件,损毁宪法价值。”这一天,是宪政史上第一次因干预国政事件导致现职总统被罢免之后,也是自以18项嫌疑于4月17日受到起诉以来的第317天。

 自从去年10月法庭接受检察机关对朴槿惠的追加起诉,决定延长一审拘留时间(6个月)之后,一审判决一直不断出现混乱局面,经历了朴槿惠一再拒绝出庭、律师团总辞职、选定法院指派律师等严重波折。到结案审判为止,法庭先后进行了100次审理,对138名证人进行了审问,但是,由于“抵制审判”,朴槿惠直到结案审判为止都没有作最后陈述。

 这一事件的本质,是大韩民国的最高权力人因个人关系而循私枉法,导致国家陷入了混乱。法庭在两周前一审判决崔顺实时,指认了朴槿惠与崔顺实干预国政的同案犯关系。检察机关请求判处崔顺实有期徒刑25年,最后法庭判处有期徒刑20年。崔顺实的一审判决书中,先后出现“总统”一词1244次。

 朴槿惠在公开法庭上放弃争辩有无罪行、陈述委屈的最后陈述,其心情可以理解。她认为延长拘留时间与刑事法相冲突,限制了防御权,借此拒绝审判,也不无道理。但是,这一审判将留作历史纪录。必须就干预国政的实情和受贿等嫌疑表明看法。由此来看,抵制审判不能说是前职总统负责任的姿态。

 朴槿惠的一审判决预计将在审理期截止(4月16日)前的3月底或4月初进行。现在干预国政事件的审理也进入了尾声。朴槿惠因为把国民委任的权力转交私人,受到了没有先例的罢免,并成为囹圄之身。这种不幸,绝不容许在宪政史上再次发生。即使是为了历史纪录,朴槿惠也应站到法庭上,在国民面前展现有冤喊冤、有罪赎罪的形象。判决的时候,不管是在法庭上得到最后陈述的机会,还是通过律师,她都必须表明立场。这既是把国论分裂降到最低之路,也是她作为前任总统为国家和国民应尽的最起码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