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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和苹果的应用程序使用费暴利……应消除国内企业“逆歧视”

谷歌和苹果的应用程序使用费暴利……应消除国内企业“逆歧视”

Posted August. 28, 2018 08:18   

Updated August. 28, 2018 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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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应用程序开发企业们正在出现抗议谷歌、苹果公司手续费暴利的“去谷歌化”动向。谷歌、苹果的应用程序商店收取10年间销售额30%的手续费,这远远高于应用程序开发企业的收益率(15∼20%)。它们利用垄断地位,在检索结果中令软件开发企业遭受损失,或施加压力要求在应用程序商店里做广告。据说,国内外游戏企业正在讨论在本土安卓市场推出或从本公司移动网站直接下载下来的方案。

随着应用程序开发企业怨声载道,公正交易委员会最近以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力为由,对位于首尔江南区的谷歌韩国公司总部进行了为时三周的现场调查。据韩国无线因特网产业联合会透露,去年国内软件市场份额从大到小,分别是谷歌(60.7%)、苹果(24.5%)、一家店(11.6%)。总成交额为8万亿韩元,而谷歌应用软件市场交易额达到48810亿韩元。如果收取30%的手续费,那么谷歌就赚了14640亿韩元。像这样,谷歌、苹果等跨国企业之所以一再膨胀,就是因为一直以来公正交易委员会放任这种比国内IT企业更为有利的“逆向歧视规章制度”。

2013年,针对谷歌在安卓系统智能手机上安装搜索引擎、排除Naver、Daum等竞争企业的不公平行为,公正交易委员会曾作出没有嫌疑的裁决。随着谷歌、苹果公司的市场支配力不断扩大,3年后又重新讨论此事,但目前尚未采取任何后续措施。在此期间,谷歌服务的搜索引擎、视频、邮件等互相扩大影响力,蚕食了市场。相比之下,上个月欧盟对谷歌征收了43.4亿欧元(约57000亿韩元)的罚款。理由是谷歌滥用市场支配力,导致全球80%的智能手机都采用了谷歌操作系统。

公正交易委员会再也不能放任妨碍国内程序开发企业进入市场的行为和扰乱公平竞争的行为。公正交易委员会委员长金尚祚去年6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正在讨论限制谷歌和脸书等垄断信息等不公正行为的方案。”谷歌等企业因为是外国企业而不受国内企业所受的限制,这种“逆向歧视的规章制度”理应撤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