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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青瓦台派驻检察官,干脆废除算了

Posted February. 10, 2017 07:23   

Updated February. 10, 2017 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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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野昨天就修改检察厅法达成协议,限制派驻青瓦台的检察官2年内不得回归检察机构。现检察厅法地44条第2项规定,“检察官不得派驻总统秘书室或兼任总统秘书室的职位”。因此,即使在现行法律下,也不可能向青瓦台派驻检察官。尽管如此,到目前为止一直存在着变换手法向青瓦台派驻检察官的惯行,这也是虽有法律规定朝野仍然就修改法律达成协议的原因。从这一点看来,共同民主党和国民之党、正党,甚至连执政的新国家党也一致同意,是件令人鼓舞的事情。

禁止向青瓦台派驻检察官,是为了让检察机构独立于政治影响,作为为国民服务的人员,更公正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但这期间之所以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是因为试图钳制检察机构的国政最高负责人的意图同检察官出人头地的欲望很容易结合的缘故。总统希望通过检察官介入具体的事件,检察官希望通过派驻青瓦台能够更快地出人头地。

向青瓦台秘书室派驻检察官的惯行,始于1967年,到了金泳三政府后期的1997年1月,随着检察厅法的修订,变成了非法。但是,到了金大中政府任期后期的2002年2月,派驻的不是检察官,而换成了任期1年的民间法律专家,从卢武铉、李明博政府,再到朴槿惠总统,都变相向青瓦台派驻检察官。由于不能直接派驻,所以检察官会暂时卸任,等结束了青瓦台的工作后,再重新启用为检察官。从朴槿惠总统就任的2013年到去年7月,重新启用的检察官20人中,有15人曾在青瓦台工作过,这便是有力地证明。

检察机构在去年第20届国会议员选举之前,对于施压改变选区的“亲朴实权派”议员崔炅焕和尹相贤等作出了无嫌疑处理,从而引发了“照顾性调查”的争议。最近,为了“太极旗集会(支持朴槿惠的集会)”而东奔西走的金振泰议员,曾违反选举法,检方不予起诉,但法院却作出了提起公诉的决定。这是法院认为检方不起诉决定是不正当的缘故。针对晓星、浦项、CJ、乐天等财阀的调查,坊间已经有传言称这是“权力核心在给颜色看”。

政治圈不应该只是将检察官回归的期限限制为2年,而应该借此机会干脆永远不让那些派驻青瓦台的检察官回归。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掐断青瓦台和检察机构的勾结。法案的处理也要在新政府成立之前进行,这是因为,如果新政府成立,成为执政党的政党,有可能会推翻现在的方案。朴槿惠总统职权被停止的现在,对我们国家来说是不幸的事情,但对于改掉陋习,有可能成为好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