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逮捕并不等于有罪

Posted May. 01, 2017 08:05   

Updated May. 01, 2017 08:06

한국어

数据显示,在检方以权力型腐败而逮捕起诉的案件中,大约有10.1%的案件最终被宣判无罪。《中央星期天》对于2000年之后大检察厅中央调查部以及2013年中央调查部撤销之后的首尔中央地方检察院特别调查部、特别调查本部逮捕起诉的主要权力型腐败案件嫌疑人进行了统计,显示在大法院判决的119人中,有12人被判处无罪。同一期间,远远超过了普通刑事事件中协议解决的无罪率2.3%。检方的证据不足或不充分是主要原因。

前海军参谋总长黄基铁和前京畿地方警察总长李喆圭(现自由韩国党议员)是具有代表性的受害人。黄基铁在2009年担任防卫事业厅舰艇事业部长之时,由于指示试验评价结果造假而将不合格的声波探测器搭载到统营舰上的嫌疑于2015年被逮捕起诉,结果在一审和二审中被宣判无罪,在去年的大法院判决中也同样被判无罪。李喆圭于2012年因向第一储蓄银行会长提供财物的嫌疑被逮捕起诉,同样在2013年大法院的一审和二审判决中被判无罪。

在日本电影《尽管如此,我没做过》(2007年)中,被误指认为在地铁进行性骚扰的主人公的律师曾劝说道:“如果被起诉,获得有罪判决的概率是99.9%”,不如认罪接受罚款。99.9%并不是电影中才出现的数据,而是日本的刑事起诉案件中的真实数据,这包括逮捕和不逮捕的案件,所以在逮捕的案件中,无罪判决可以说几乎是0%。

逮捕起诉案件中的无罪率超过10%,说明有很多案件原本可以不申请逮捕令。也就是说,在很多情况下,对法院判定有罪和无罪并不确定,但检方迫于舆论或政治压力而以事先处罚的概念对嫌疑人进行逮捕,或者和嫌疑人逃走以及毁灭证据无关,而仅仅为了检方的方便进行逮捕。检方应该抛弃“检察起诉=有罪”的程式,法院在批准逮捕令的时候也应该更慎重。



金淳德 yuri@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