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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每周52个小时工作制的企业,给予28天的“纠正期”

违反每周52个小时工作制的企业,给予28天的“纠正期”

Posted June. 13, 2018 07:17   

Updated June. 13, 2018 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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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下月1日开始,针对300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将实行每周52小时工作制,对于违反法定工作时间的营业场所,政府将不立即进行惩罚,将给予28天(除公休日外)的“纠正期”。其宗旨是,与其不分青红皂白地批量生产犯罪人员,还不如引导劳资双方自行解决问题。

根据雇佣劳动部12日发布的《劳动监督官职务规定》,如果劳动监督官举报企业主违反每周52小时工作制,首先会下达纠正命令,并给予7天的纠正时间。如果在纠正期内有劳资双方协商等合理的理由,可以延长7天。由于纠正期不包括公休日和星期六,因此纠正期一般会超过14天。如果企业主在这期间不服从命令或表现出不愿意改善的意向,会被刑事立案,并启动司法处理。

违反工作时间的事件通常与拖欠工资一起进行调查。这是因为,违反工作时间的案件中,企业主往往只支付相当于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而实际劳动时间却更长。拖欠工资也不能马上进行处罚。应下达纠正命令并给予14日的纠正时间,如果有恰当的理由,还可以延长14天,纠正期不包括周六和公休日。

因此,从企业主的立场来看,即使非法行为被揭发,违反工作时间和拖欠工资可在最长14天和最长28天里不会受到处罚。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往往会同时发生拖欠工资和违反工作时间,企业将平均拥有28天的纠正时间。

把周六和公休日包括在内,实际纠正时间将进一步延长。在此期间,如果与工会(或工人代表)进行协商,调整工作时间并支付拖欠工资的话,事件就会被处理成“内部了断”,不会受到任何处罚。

即使没有履行纠正命令,如果劳资双方向劳动部提交具体的协议,就可以免去处罚。现行法律规定,违反工作时间可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00万韩元以下罚款,拖欠工资可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00万韩元以下罚款。但如果拖欠工资是“反意愿不罚”,如果受害人不愿意,就不能进行处罚。

有主张称,为防止因违反劳动时间的缩短而出现大量犯罪者的现象,应进一步延长纠正期。经营界相关人士表示:“目前的纠正期太短了,如果最大限度增加到两个月,对企业的立场将会有很大的帮助。”但是雇佣部相关人士明确表示:“没有考虑(延长纠正期)。”但该负责人表示:“在纠正期间,尽量由劳资双方自行解决问题,将提供最大限度地支援,尽量避免走到司法处理那一步。”


柳聖烈 ryu@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