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政府和国会要对地方财政危机制定“应对原则”.
APRIL 17, 2012 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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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小型地铁的建设负上巨额债务的京畿龙仁市决定采取返还公务员工资、削减办公费用等大幅度紧缩财政措施。这是因为龙仁市接纳了“在没有自救努力的情况下不会承认地方债补充发行”的行政安全部的强硬方针。学校落后设施整顿和民间工程补助费用也成了削减对象。“强行进行”工程的损失由居民来承担。
虽然龙仁市是第一个因为债务削减公务员工资的城市,但是还有更多的地方自治团体的财政更为脆弱。仁川市暂时拖欠了公务员工资。这是因为银河铁路及亚运会主竞技场的新建设、对于经济自由区域的莽撞的投资。 江原太白市强行进行度假村工程,负上了接近1年预算的债务。京畿始兴市为了君子地区的开发而发行的自方债成了财政负担。
“发善心”型工程较少的市郡区情况也不是很好。因为随着中央政府实行的福利增加,地方自治团体的负担也增加了。郡的负担比市多、区的负担比郡多,自治区全部预算的43%是福利预算。
自从引进草根民主主义的训练场—地方自治制度已经经过了17年。因为没有节制的民主主义的负作用,到了财政崩溃边缘的地方自治团体正在增加。目前需要重新制定地方财政运用的根本原则。 首先要减少地方政府的年度总支出。 要减少豪华大厦或庆典等善行型支出,消除非法取得加班费等错误的惯行。 也要积极推荐销售自方自治团体所有的资产。地方议会要摆脱掉“举手机器”作用,强化财政监督。要利用居民参与预算制度,也有必要引进在预算确定之前经由专家研讨的事前预算制度。
政府正在推进将部分地方自治团体指定为“财政危机团体”,限制包括发行地方债、进行新投资工程在内的预算编成自由权利的方桉。陷入财政危机的地方自治团体要提交债务偿还及税收增多等财政健康化计划,启动财政构造调整程序, 缩小工程和组织。 政府要根据地方自治团体构造调整的进度分层次给予国库补助金,以此诱导节约竞争。要根据地方自治团体的财政情况调整全体福利规模,必要的时候可以增加地方下拨税。 国会也要补充相关法律,让地方自治团体的资产销售变得更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