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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图书定价制是第二“通信行业结构改善法”?

【专栏】图书定价制是第二“通信行业结构改善法”?

Posted October. 22, 2014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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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于11月21日起实施的图示定价制度修改案日期日益临近,然而各界出现了忧虑的态度,担心这是否会成为第二“通信行业结构改善法”。修改案进一步加强了图书定价制度。从目前现行的制度,只有新发行的新刊不可以低于19%的折扣价出售。而依据修改案,无论新刊还是旧刊都无法以15%以上的折扣价出售。这是基于大型书店和在线书店的折扣竞争,为了防止小型书店全部倒闭,出版界陷入困境而推出的新举措。

▷出版流通业界提出的抱怨是修改案的渎职罚款为100万韩元,这一罚款过低,同时对赠品之类的折扣活动并没有相应的明确规定。从消费者立场来看,失去了低价购书的机会自然会认为是损失。这与因韩国通信业的修改案,消费者不得已以更高的价格购买手机,市场陷入停滞,从业者沮丧的局面非常相似。出版业界为了阻止同行之间的自损式竞争现象,一边向政府提出“用更强的手段进行规制”,而临近实施之时却又开始了大规模的折扣竞争。这种实施新修改案之前的大规模折扣竞争现象,也是与通信行业如出一辙。

▷OECD成员国家之中大约有一半在实施图书定价制度,还有一半并没有实施这种制度。美国、英国是自由定价制度;法国、德国、瑞典采取的是严格的定价制度;美英虽然出现了世界性大规模的出版业巨头,但整个出版行业的97%销售都是来源于排在前20的出版社。欧洲虽然通过定价制度挽救了小规模出版社,但几乎没有多少世界性的出版巨头。这与阻止大型超市的发展怎能令菜市场生存的争论相似。

▷当然有必要采取措施,以便保护多种文化与知识的百家争放。然而在手机视频和电子书市场的日益扩大的21世纪局势之下,图书定价制度到底能否挽救图书市场?如果为了让更多国民轻松地阅读,以及挽救出版行业,需要多种方法。举例来说,全国800多家公共图书馆,每年购入650亿韩元价值的图书。如果将这一范围扩大到3000亿韩元,不仅可以帮助出版行业,同时有助于提高国民素质。

申然琇 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