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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区改编,请排除党利党略,重建大框架

Posted October. 31, 2014 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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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围绕国会议员选区之间的人口差距许可范围最大可以达到3倍这一公职选举法,宪法裁判所于昨日下达了与宪法不一致的决定。宪法裁判所认为“现行选区划定违背公平选举的原则”,并表示“从现在这一节点,依据宪法,变更选区的人口差距最大不超过2比1是妥当的做法”。例如,最小选区的人口为10万,最大选区的人口不应该超过20万。

宪法裁判所明确提出“地方自治体逐渐扎下根来,国会议员的区域代表性应该被考虑在内。即使这样,也无法优先于国民民主主义的出发点,也就是无法超越投票价值的公平性”。依据相关法律,改正时限是2015年12月31日,必须在此之前重新划定选区。2016年即将进行的20届总选时,将以岭南、湖南地区为中心,需要调整60多个选区。从而可以想见届时将迎来的政治版图的变革。

代议制民主主义国家国民的意愿到底是否正确地反映到政治议事决定,这一点非常重要。说道市地区的居民3票等于农村地区的1票,这种说法明显破坏了普通选举的大原则,也就是选票的等价性。去年5月,忠清地区人口在建国之后首次超越了湖南地区。因此有分析提出,举行20届总选的2016奶奶,忠清地区人口将比湖南地区人口多出30万左右。然而,目前的问题是,忠清地区的国会议员占据25个席位,相比于湖南的30席位少了5个席位。

选举管理委员会调查结果显示,独立选区和下限人口数大致定在13.9万人,并适用选区人口差距2比1的标准时,超出人口上限的选区最多的地区是京畿道(16个)、仁川(5个)、首尔忠南(各5个)。这些人口密集地区城市的地方选区数量在增加,全南、全北、庆北、江原等农村的地方选区只能减少。

这样一来,“随随便便就可以当选”的岭南、湖南农村地区两大政党的议席数量将减少,而对言论较为敏感的首都圈国会议员数量将增加。这种现象虽然可以带来政党体制的落潮这一积极的效果,但同样可以引发为农渔村代言的区域代表性弱化的现象。尤其,农村的各个市郡进行改组与合并时,市郡候选人之间有可能引发利弊,进而可能引发另一场引进中大选区制度的争论。这种中大选区制度是指,不如将现有的国会议员选区以准广域为单位,2~5个捆绑起来选拔国会议员的方式。如果这样一来,很有可能防止岭南、湖南地区的支配地位,避免发生政党独食现象,并可以推出更多李正贤(直译)议员一样的人选,也将有助于缓解区域主义。

2016年总选来临之际,必须在明年年末之前完成的选区改编,必须将上述情况综合考虑。必须排除临时抱佛脚式的政党之间、议员之间,为了维护既得权利而不公正地改划选区。为了国民代表性和区域代表性这一选区制的本来目的,进行适合未来指向性的选区改革。为了区域代表性,包括两院制在内的改宪议论可以进一步扩大。无论任何情况,都不能令党利党略歪曲选举的民意,为此必须经过透明的议论重建新框架。